
2025年12月16日晚,山东朗进科技(维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朗进科技优配货主,证券代码:300594)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曾代理投资者告赢13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处罚预告,朗进科技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厉健律师专栏)
经查明,朗进科技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24 年2月至2025年7月,朗进科技及其子公司成都朗进交通装备有限公司、青岛朗进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武汉朗进科技有限公司、长春朗进交通装备有限公司、青岛朗进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济南朗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或通过第三方公司与控股股东青岛朗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进集团)及其子公司莱芜朗进电气有限公司、济南瑞青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为41,520.63万元。其中,2024年2月至6月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为8,648.7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248.70万元,占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净资产的0.28%,朗进科技未及时披露也未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优配货主,2024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为32,871.93万元,朗进科技未及时披露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5年8月,朗进集团已偿还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息。朗进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了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山东证监局拟决定,对朗进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实控人李敬茂给予警告,并处以44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并罚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优配货主,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我们正在分批代理投资者起诉。”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4年8月30日至2025年8月27日期间买入朗进科技股票,并在2025年8月27日收盘还持有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朗进科技维权入口)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24年8月1日起至今)、联系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告赢五粮液、大智慧等13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成效显著。其中,祥源文化、赵薇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杭萧钢构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辉丰股份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厉健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新华社、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人民法院报、第一财经等100余家新闻媒体采访一千余篇(次)。执业证号:1330120021014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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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韦子蓉 优配货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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